5299 篇
13868 篇
408774 篇
16079 篇
9269 篇
3869 篇
6464 篇
1238 篇
72401 篇
37108 篇
12060 篇
1619 篇
2821 篇
3387 篇
640 篇
1229 篇
1965 篇
4866 篇
3821 篇
5293 篇
发改委印发《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16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规范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发改委研究制定了《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专项主要用于以下方向项目建设:第一,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项目,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等。第二,冷链物流设施项目,重点支持服务于肉类屠宰加工及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第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需要支持的其他物流基础设施项目。
《方案》明确,单个项目支持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均为一次性安排,其他专项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本专项不再重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