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9 篇
13868 篇
408774 篇
16079 篇
9269 篇
3869 篇
6464 篇
1238 篇
72401 篇
37108 篇
12060 篇
1619 篇
2821 篇
3387 篇
640 篇
1229 篇
1965 篇
4866 篇
3821 篇
5293 篇
疫情背景下我国医疗卫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亟须持续性改革
对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可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注重上级政府的纵向嵌入与地方政府间的横向协调;医疗卫生财政事权划分应切实落实明晰化、制度化;医疗卫生财政支出责任与事权划分相适应;完善地区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将医疗卫生领域的财政事权事项明确划分为中央财政事权、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财政事权和地方政府财政事权等三类,并指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以及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需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改革方案》出台后,各省纷纷跟进,进一步明确本省省级以下医疗卫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暴露出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的问题,譬如防控初期基层防疫工作量负荷过多、常态化防控阶段流动性人口的医疗保障欠缺以及各级政府医疗卫生财政持续性投入不足等。同时,由于各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划分有较大差异,多数省份仍存在共同事权模糊、事权持续下移等问题,对我国实现“健康中国2030”战略目标构成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