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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第635期

加工时间:2020-01-08 信息来源:EMIS 索取原文[40 页]
关键词:电储能设施;电网;输配电价;上网电价;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并网;新能源
摘 要:

12 月 9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与《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类似的,升级电网输配电价要求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固定资产不得纳入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范围,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等辅助性业务单位、抽水蓄能电站、电储能设施、已单独核定上网电价的电厂资产、独立核算的售电公司资产等均不得纳入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范围。文件指出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在每一监管周期开始前核定,监管周期为三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 5 年。


目 录:

一、政策环境
二、行业要讯
三、竞争动向
四、行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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