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9 篇
13868 篇
408774 篇
16079 篇
9269 篇
3869 篇
6464 篇
1238 篇
72401 篇
37108 篇
12060 篇
1619 篇
2821 篇
3387 篇
640 篇
1229 篇
1965 篇
4866 篇
3821 篇
5293 篇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指引》:食品企业生产预包装食品须“赋码"出厂
《上海市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行动方案(2023—2025)》明确,2024年上海生产的食品外包装赋码率要达到100%。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市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应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预包装食品追溯二维码赋码工作指引》(简称《指引》),鼓励和支持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采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建立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
适用范围为该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简称“食品生产企业",不含特殊食品)生产的预包装产品。鼓励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的预包装产品参考适用。
可自行选择一品一码、一批一码或一物一码。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品一码、一批一码或一物一码赋码。一品一码是指每种产品一个追溯二维码,消费者扫码后可按生产日期或批次查询产品的追溯信息;一批一码、一物一码是指每批次产品或每个产品一个追溯二维码,消费者扫码后可直接查询到该批次或该件产品的追溯信息。
“二维码"必须含有4类基本信息。企业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受委托加工的产品还应包括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原辅料信息: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出厂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执行标准、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贮存条件。其中,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可通过下拉选项或者消费者输入形式查询。检验合格信息:出厂检验项目及结果或产品检验结论。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出厂检验制度和产品特性展示。不得展示含有与产品不符、虚假或夸大宣传以及暗示保健功能等信息;不得将关注企业公众号、注册网店账号等采集消费者信息的行为作为追溯二维码扫码信息展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