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7 篇
13897 篇
477387 篇
16218 篇
11751 篇
3898 篇
6510 篇
1243 篇
75477 篇
37463 篇
12122 篇
1645 篇
2846 篇
3402 篇
641 篇
1237 篇
1968 篇
4899 篇
3853 篇
5414 篇
聚合打车平台的商业模式及法律分析
聚合打车平台一端连接广大乘客群体,另一端连接与其建立合作关系的各家网约车公司和巡游车公司。聚合打车平台为用户(包括乘客和网约车公司)提供的是信息中介服务,是区别于网约车公司向乘客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新模式。聚合打车平台与网约车公司、乘客之间的法律关系,与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较为类似。根据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对于新业态应“分类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避免用老办法管理新业态”的相关精神,更为合理的做法是,将聚合打车平台界定为一种新型平台,在适当参考《电子商务法》中关于平台治理的通用性规则基础上,探索制定与聚合打车平台商业模式更相契合的监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