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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表态 存量房去库存加快

加工时间:2024-06-14 信息来源:国研行业资讯
关键词:存量房;去库存;
摘 要:
内 容:

6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调研推广前期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经验,部署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推进工作,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


会议指出,房地产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关系经济运行和金融稳定大局。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是金融部门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统筹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助力保交房及“白名单"机制。


会议强调,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既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又要稳妥把握、扎实推进。按照“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借鉴前期试点经验,着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强制度保障和内外部监督,坚持自愿参与、以需定购、合理定价,确保商业可持续,严格避免新增地方隐性债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此次会议深入落实了此前5月17日的政策精神,是对`以购代建'模式的重要支持,也意味着在此类工作中,金融支持正式进入到实操阶段。"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类会议明确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其对于下一阶段收购库存房源和增加保障房房源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按照此类工作部署,预计今年三季度去库存工作会加速,具有非常好的导向。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5月17日宣布,拟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各地收购已建成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为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这之后,多地政府及时跟进落地,通过“以购代建"方式解决当地房地产库存难题。


例如,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于5月30日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新塘段)符合条件商品性安置房源报名,拟收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项目安置需求量的总建面不低于2.07万平方米,所征集房源需在增城区新塘镇范围内,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


6月2日,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推动商品住房去库存。坚持“以需定购",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职工租住。建设城市“房产超市",搭建平台,鼓励房企开展住房团购活动,满足不同人群的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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