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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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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4 篇
4065 篇
山西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实施方案
10月27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国家明确的消纳责任权重,对省内承担消纳责任的各市场主体,明确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按责任权重对市场主体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落实,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实施方案》提出,电力市场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按交易结算电量计入市场主体的消纳量。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自愿完成高于规定的最低消纳责任权重,超额完成的消纳责任权重折算的能源消费量不计入能耗考核。
此方案自2020年1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20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