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篇
66 篇
1564 篇
262 篇
50 篇
74 篇
148 篇
17 篇
615 篇
1645 篇
152 篇
53 篇
42 篇
27 篇
5 篇
5 篇
14 篇
119 篇
26 篇
250 篇
生成式人工智能对版权保护制度带来了严峻挑战。其中,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内容是否受到版权法保护,学术界目前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的争论。本文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内容在形式上符合作品特征,具有独创性,应当认定为作品。本文通过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法律拟制主体的具体制度,界定其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同时通过明确版权侵权行为与侵权主体、厘 清相关版权侵权责任制度,实现对投资者、设计者、使用者等主体的利益协调。为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内容的版权保护,应当强化对人工智能生产者、程序设计者以及用户等主体的法律规制。
一、法律挑战:生成式人工智能对版权制度的冲击
二、版权客体: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内容构成作品
三、版权归属: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内容的版权主体界定
四、侵权责任:生成式人工智能创作内容的侵权责任界定
五、主体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主体的法律规制路径
六、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