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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典型案例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1
2025年,肇庆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秉持“惩教结合、宽严相济、轻微免罚、重违严惩”原则,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法适用减免罚规定,既降低经营主体负担,又引导经营主体自觉遵纪守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端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端州区某小卖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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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全力保障草莓音乐节食品安全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1
12月27日至28日,中山草莓音乐节在岐江河畔隆重举办。在这场音乐与美食的盛会里,市场监管部门全程坚守、热情付出,组织有序、工作专业、暖心服务,有力保障广大乐迷在享受音乐的同时体验中山美食,得到多方点赞。
一、“点、线、面”联动,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针对音乐节餐饮消费特点,聚焦现场美食摊位,举办前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开展现场指导,提前谋划摊位布局,制定现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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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宝兴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开展肉制品专项检查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1
春节临近,肉类消费进入高峰期,为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宝兴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了春节前肉产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等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深入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重点区域,严查是否存在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现象,逐批查验“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对应验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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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抽检“翻车”,赣州市定南县部分餐饮店被警告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1
“餐具自己洗过就行?”“看起来干净就安全?”很多人在外就餐时都有这样的默认认知,但真相是,这些看似平常的想法,背后可能藏着不小的食品安全隐患。
近日,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赣州市定南县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内部分餐饮店的复用餐饮具开展专项抽检。结果显示,两家餐饮店送检的面碗、汤碗、碟子等直接接触入口的餐具,大肠菌群项目均存在部分项目指标不合格!
经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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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新干县局联合县教体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1
为切实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吉安市新干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体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聚焦校园食品安全关键环节,深入各校园食堂,重点核查食材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加工制作、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流程是否规范,仔细查看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台账记录是否齐全有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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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毛集分局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检查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1
为进一步压实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任,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日前,市市场监管局毛集分局联合区农业发展局畜牧、水产等科室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以焦岗湖红莲古街、农贸市场、超市等群众采购密集区为检查重点,以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大宗消费品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进货渠道、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关键环节,严查非法添加及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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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榆中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安管理人员知识测试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1
为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近日,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6年全县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知识测试,全县大中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配送单位相关负责人共计95人参加测试。
本次测试采用统一集中、闭卷作答的方式进行,试卷内容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核心法律法规,重点检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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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临泽县沙河镇市场监管所开展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约谈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1
1月8日,临泽县沙河镇市场监管所对城区9家大中型超市负责人开展约谈培训,以培训促自律,以约谈促规范。
通报了近期超市涉及的食品安全投诉情况,就多次、反复投诉的价格、标签标识、执行标准等问题对超市负责人进行告诫,对超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了分析研判,并结合“春节”节假日期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签订《大中型超市责任约谈暨经营者承诺书》,听取各超市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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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1
为适应市场监管新形势新要求、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效、更好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规章第121号令《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修订实施将有力健全统一权威、科学高效、便民利企的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体系,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高品质生活。
《办法》是对原《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修订,新增6个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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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就《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答记者问
来源:食品资讯中心 发布日期:日期:2026-01-11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规章第121号令《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下称《办法》),将自2026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办法》修订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问《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实现机构改革“五线合一”、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效、维护消费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