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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基础设施规制:挑战与对策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与土地、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不同,数据要素的供给更多地依赖于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这些数据基础设施为数据成为新生产要素提供基础,是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支撑。在5G、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传统数据传输、存储等设施与新技术融合发展,数据基础设施不断出现新业态、新模式。建立健全与新型数据基础设施(简称“数据基础设施”)相适应的规制制度,是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完善数据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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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和国内外复杂的环境,广东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商务工作,精准施策力稳外贸外资基本盘,大力推动双循环,促进经贸高质量发展,广东全省商务指标企稳向好。2021年,广东商务将立足新形势、新要求,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坚持稳中求进,聚焦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稳总量、提质量、育平台、抓创新,坚决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全面促进消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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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区域性数据要素配置枢纽功能——对张家口市培育和发展数据经济的调查研究
作为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关键支撑节点,张家口市在全力打造京津冀大数据新能源示范区过程中,数据资源汇聚规模不断扩大、能力也得到了不断提升,数字化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中国数坝”走上发展快行线,成为全国范围内继贵安新区以后数据经济发展的又一颗“超新星”。面向未来,张家口有望通过制度建设、设施支撑、产业发展与场景培育“四轮驱动”,进一步成长为北方地区特别是环首都重要的区域性数据要素配置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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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国数据市场竞争规则
数据垄断逐渐成为行业监管部门关注的核心问题,构建完善的数据市场竞争规则已经成为促进数据要素高效合理配置、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与传统的生产要素不同,数据要素在经济特性、技术特性、产权归属、市场交易、价格形成等方面都有其独特之处。因此,有必要在充分认识数据要素特征,分析其配置机制,剖析其竞争特性的基础上,结合数据市场存在的问题和新时代发展目标,提出完善数据市场竞争规则的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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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国数据产权制度
完善和健全数据产权制度是鼓励权利主体有序参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是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先手棋,是激励和约束市场主体的根本所在,也是实现数据要素报酬合理分配的关键因素,更是秘密和隐私得到保护和尊重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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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国数据市场基础性制度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国际上以欧盟和美国为主的法域经验显示,上述问题在各个法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过,通过参考主要法域的法制经验,我们以本土化为出发点,提出符合我国数据市场发展实际的建议。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路径有:具有根本性地位的顶层设计立法不可或缺;通过行业标准、地方立法和协会公约等形式的法制建设能够丰富数据法制体系的层次性;以建立专门执法机构、队伍、细化操作标准为主的执行建设可以极大增强数据法制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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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背景下多语种语料库商业价值挖掘的可行性研究
本报告提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国际交流和经济贸易活动越发频繁,对多语种语言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多语种语料库建设难度更大,但所能提供的语言资源和数据服务也更加丰富。语料库商业价值的挖掘可以借鉴信息技术领域的数据库贸易模式,数字版权贸易、信息咨询服务以及其他商业合作等都可以作为语料库商业价值呈现的形式,同时商业价值的挖掘也会反过来促进语料库建设的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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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国数据安全监管制度
面对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和数据安全博弈加剧的新形势,要从维护我国数据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长远大局出发,结合当前数据安全监管现状和不足,明确我国数据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更加注重监管的体系化、法治化、国际化,进一步完善数据安全监管重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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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政府有数可转、愿意开发、能够利用——地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对贵阳、上海、深圳、成都、青岛等五地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调研发现,当前地方政府在积极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然而,由于制度、观念、标准和场景等方面原因,各地在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时仍面临“四重四轻”问题。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基础制度;提高思想认识,打破观念藩篱;推进标准研制,完善技术规范;鼓励应用创新,促进供需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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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国数据开放、流通和交易制度
在借鉴有关发达经济体典型经验和估计未来数字规则竞争趋于激烈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夯实我国数据开放的制度基础、推动数据自由流通和公平交易、强化与全球数据治理规则的对接三点建议。